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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玉湘 谭田生:新时期基层国税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凯发官网入口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彭玉湘 谭田生 编辑:胡芙 2016-02-04 10: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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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前完成税收任务十分艰难和社交经济比较诱惑的情形下,作为基层征收一线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尤显重要。对行政执法的国税纪检干部来说,必须适应新形势,全力做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如何熟悉掌握“新常态”、强化监察职能、适应新变化,不断开拓创新监察工作,是个值得深思的课题。
  
  一、志力国税工作,树立新常态观念。
  
  新的国家领导人提出的“新常态”观念,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战略思路,是指导反腐倡廉的强大理论指导武器。作为税务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要以学习“新常态”观念为契机,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把“新常态”思想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为税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正确“定位”,处理好“三个关系”。国税部门的纪检监察受同级局党组、当地县委的双重领导,履行对本部门党员干部教育、保护、监督和惩处的职责,基层税务机关还要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纪检组的业务指导。国税纪检监察必须定好这个“位”,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县委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县委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同级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偕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
  
  二是注意工作方法,抓住行业特点。国税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要使工作有特色、出成效,必须抓住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收管理职能的部门,是时时刻刻与广大纳税人打交道的窗口单位,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一行业特点,集中力量把行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项工作抓紧抓好,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在查办案件、处理人时,要注意工作方法,要综合考虑政治影响和经济效果,趋利避害,不能凭主观愿望办事,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税务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税收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税收业务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税收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在全系统推广和交流。
  
  二、强化监察职能,形成监检制度化。
  
  税收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经济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税收执法检查。通过对税收法律法规、涉税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税款入库情况,稽查案件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税收执法检查,有以下四大益处:
  
  一是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直接参与税收执法检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中,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第一手材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改变了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
  
  二是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对征、管、查各环节和税收法律、法规、涉税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和挖掘了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克服了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分工原因对税收业务的熟悉程度不高之不足。通过执法检查,在税收执法水平得到提高的同时,纪检监察干部的税收业务知识也得到了丰富,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三是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如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干部监督“五廉”制度,即:干部述廉、廉政巡视、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廉政奖励考核制度,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四是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增强工作的灵活性。在调研检查中,通过听取基层一线工作汇报和在检查税务干部执行政策准确性、操作程序规范性的过程中,详细了解基层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内务管理、行业作风、环境建设等情况,把工作扩展到对“事”的调查研究,而不拘泥于对“人”的监督检查,把大家认为“呆板”的纪检监察工作做活、做新、做实,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三、努力开拓创新,做好监检工作。
  
  ㈠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国税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提高工作水平,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新常态”为工作思路,按照“新常态”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检查衡量工作,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克服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问题,要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提高素质,把“新常态”的要求落实到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处。
  
  ㈡要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思维方式和方法具有基础的和决定的意义。要努力用时代的标准、宏观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来认识、研究和处理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善于把具体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认识、思考和把握。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要适应“新常态”变化的需要,把努力创造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围绕创新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
  
  ㈢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实。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总之,我们要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
  
  ㈣改进工作手段,积极探索利用电子政务抑制腐败的新途径。在反腐倡廉中,我们既要重视制度创新,又要加强技术创新,用现代科技的优势,使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得到落到。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政务活动,是把制度预防与技术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新途径。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来说,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高度重视和发挥现代科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也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内容。
  
  同时,我们要通过内网传递信息,通报案件查处情况,交流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还可以通过外网将本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与其它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执法监察部门联系在一起,进行更为广泛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更好地发挥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在信息化时代,税务信息网络给我们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使我们可以摆脱时间、空间的局限,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可以通过税务信息网络发布廉政规定,在网上开辟廉政教育专栏、廉政论坛,建立廉政法规数据库,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远程宣传教育。
  
  ㈤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干部队伍。
  
  (彭玉湘系湖南攸县国税局监察室主任;谭田生系湖南攸县国税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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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玉湘 谭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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