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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后“营改增”时期县域地税征管应对-凯发官网入口

来源:中国税务网 作者:涂世刚 编辑:黄舒婷 2017-11-17 0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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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营改增”的意义和作用

  一是具有理论、实践基础。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属于流转税,具备合并的理论基础,从实践角度看,目前全球对货物和劳务全面征收增值税的约有100个国家和地区,“营改增”具有实践操作可行性。

  二是具有经济基础。现有的财政收入规模能够承受收入下降产生的“阵痛”。

  三是具有社会基础。营业税纳税人税负比较重,社会上呼吁为企业减赋,为民众轻税,“营改增”在降低税负的同时,也迎合了民众的减税需求,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其次,从必要性来看,一是减轻营业税纳税人税负的需要。营业税以应税劳务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没有进项税额抵扣,税负3%—20%,“营改增”后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二是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性的需要。从完善税制的角度看,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三是完善流转税制的需要。扩大增值税范围避免重复征税,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国标、国内两个市场,轻装上阵。“营改增”使增值税的发展链条更加完整,从而使流转税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四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需要。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期,推动经济转型是大势所趋、迫在眉睫。营改增可降低税负,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促进消费与就业、保障民生。

  二、“营改增”后对地税征管的影响

  “营改增”后,地税征管将出现四个转变:

  一是从“吃西瓜”转为“捡芝麻”。“营改增”前,营业税是地税主体税种之一,营业税税源占到全部地税税源的40-60%左右,好比“吃西瓜”,“营改增”后,地税征管“捡芝麻”工作模式将成为新常态。

  二是“以票控税”抓手缺失,从以票控税转为无票找税。“营改增”前,对于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所得税等使用地税发票的税人,地税部门可按照规定采取停供发票的办法催缴税款。以票控纳税让组织收入变得较为简单明了。后营业税时代,自然人纳税人增多,以票控税变成无票找税,征管难度系数势必会几何上升。尤其是零散户纳税人在国税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将有意无意,地避开申报地方税费,地方税费难以得到保证。

  三是从以间接税为主转为直接税为主。“营改增后”,地税征管主要以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直接税为主,情况更加复杂多变,外部监控手段更少。

  四是征管模式受到冲击,从管专业税转为综合治税。长期以来,地税系统征管基础上实行的是行业化、专业化分类管理的模式,管理重点、征管措施和纳税评估、信息管理等征管手段基本上都是围绕营业税这个主体税种来设计并组织开展的。“营改增”后,地税征管难度加大,收入压力增加,仅凭地税部门一己之力难以适应这种转变,必须充分发挥好“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作、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税的协同作用。

  三、后“营改增”时期的征管应对

  “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不但失去了主体税种营业税,也失去了“以票控税”这一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其他地方税源管控难度将急剧加大,要保持地方税收稳定,在地税征管上,亟待建立政府牵头、税务主责,各方协作的社会综合治税新体系。

  (一)政府牵头,推进国地税合作。

  深化固化国地税联合办税,是“营改增”后堵塞征管漏洞,防范地方税收流失的有效抓手。建议由政府牵头,推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建设,由地方财政解决共建大厅所需资金。联合的大厅建成后,由政府统一管理,原国地税大厅人员进驻大厅办公。国地税双方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一窗一人一机”都能办理国税、地税申报缴税业务,并共同登记、变更、注销、认定非正常户,非固定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个体工商户领购定额发票时既缴纳增值税,又要缴清相关地方税费,实现纳税人“进一个门、叫一次号、到一个窗、办两家事”。

  (二)着力多方协作,强化社会综合治税。

  一是建立全覆盖的税收监控网络。进一步强化涉税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涉税信息的采集内容,传递程序和数据标准,实现各部门涉税信息与税源监管网络主动对接。

  二是建立全考核的协税护税机制。政府出台对部门协税护税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涉税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提高涉税信息分析应用水平。

  三是强化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国地税科学评定纳税人信用等级,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的曝光作用,并由政府牵头协调各部门将纳税信用等级信息广泛应用于纳税人生产经营、筹资、投资和个人吃、穿、住、行等方面,使信用好的纳税人得到更多便利,信用差的纳税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全社会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积极夯实地税征管基础,全力挖潜增收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是后“营改增”时期地税征管工作的生命保障,必须予以固本强基。

  一是要加强地方税收宣传,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改增”后,许多人误以为地税从此没税收了,仅仅代收一些基金(费),不重要了,有意或无意地忽视或轻视地税工作,所以地税部门更要重视加强税收宣传工作,一方面要对纳税人进行宣传,提高纳税人自觉缴纳地方税收的自觉性,一方面要对政府和各部门宣传,提高政府和各部门对地方税协税护税的责任意识。

  二是要加强税源调查,提高对辖区内税源的掌控力。对“营改增”后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等地方固有税源进行调查,建立台账,找准组织地税收入的切入点,努力将“小税”做强,做大,使之形成规模,达到聚沙成塔、聚腋成裘的效果。同时密切关注重点项目建设,从中发现和挖掘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重点税源,防止重点税源流失。

  三是要优化和规范服务。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具体做到“五勤”,1.身勤,到纳税人中间去,抓住征管第一手资料;2.眼勤,学会多观察,善于发现征管弱盲点;3.手勤,写好征管日记,及时对征管数据进行记录,为征管策略调整提供依据;4.口勤,与纳税人多沟通,倾听意见,了解想法,凝聚智慧;5.心勤,多思考、勤动脑,不断创新优化征管措施。

来源:中国税务网

作者:涂世刚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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